尼尔阿姆斯特朗带走了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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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神话最爱的莫过于不情愿的英雄:天赋注定他无法默默无闻。据说,乔治华盛顿是一位宁愿当农民的领袖,托马斯杰斐逊宁愿当作家,马丁路德金宁愿当传教士。我们的传奇故事里说,这些人之所以能脱离平庸,不是因为他们选择卓越,而是因为我们-民众,为他们做出了选择。我们赋予了他们不平凡的道路,因为我们在他们身上看到了他们自己太谦卑而看不到的伟大之处。历史机缘成为使命的召唤,而民主的逻辑通过答案证明了自身。尼尔阿姆斯特朗就属于这类英雄:本性谦卑,因为境遇而高贵。几乎每篇讣告都强调他的隐私意识、谦卑意识和平凡意识-一种具有讽刺意味的平凡。但是,阿姆斯特朗生活的方方面面都标明:1969年的那一天,他代表我们行动,出于一种集体而非个人的使命感。不情愿的英雄也是自我牺牲的英雄。因此,阿姆斯特朗是符合美国特殊偏好的偶像:他创造了历史,但意识到自己创造历史从根本上说纯属偶然。像华盛顿一样,他喜欢安静的隐退而不是没完没了的名气。安东尼莱恩写道:“就阿姆斯特朗而言,没有什么比决定不从政更典型或者更值得尊敬-天知道有多少奉承诱惑,有多少盛情邀请。这不是贬低约翰格伦这样的人做出的贡献,只是提醒我们自己,就像我们其他种种抱负一样,政治抱负说到底属于低等俗务;而身为第一个离开陆地踏上那片未知领土灰色表面的人,阿姆斯特朗超脱了,并且再没有下来过。” 如今很难找到这样的英雄,他们似乎以某种深沉广大的方式被超越自身的东西所激励。我们很自然地认为,我们打算从中寻求鼓舞的很多文化人物,包括体育明星、电影明星、作家和商界领袖,到头来都会变成真人秀里的角色。因此,阿姆斯特朗的离去时一种损失,不仅出于所有显而易见的原因,而且因为这标志着美国神话的一个小小转变。如果阿姆斯特朗的年代属于不情愿的英雄,我们的年代就属于决绝的英雄主义。我们的偶像奋斗,挣扎,追求。我们熟悉的名人是这样一群人:无论有没有足够的天赋,他们都毫不含糊地追求出名。这在很大程度上是有益的。它意味着一种民主的文化。在这种文化里,个人价值的体系化观念-基于某种族或阶层-化为更广大的文化意志。但他也意味着我们看待成功以及看待我们自身作为成功追求者的方式发生了改变。阿姆斯特朗如此简洁地代表的那种矛盾-一边是名气,另一边是谦卑-逐渐消失。谦卑的因素被一种往往把名气等同于权势的文化吞没。我们当前的偶像与其说是被职责召唤,不如说是自己杀出一条血路,他们自己造就了自己的伟大,而不是他们自己的伟大造就了他们。不情愿的英雄正在褪色。阿姆斯特朗的去世标志着这个神话的终结。 梅甘 加伯